为确保商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质量安全把关的力度及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追诉处理,根据《beplay体育app怎么下载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属市场重要商品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特制订beplay客户端下载都市场实施商品准入制工作制度:
基本流程:

(一)经营户建档工作
1、对进场交易经营户进行资质审核,并建立“一户一档”的经营户档案。档案可以是以文本形式或电子形式,并实行动态管理。
2、对非固定摊位入场交易的经营者应进行进场登记手续,记录交易卡号、交易的产品名称、农产品产地、供货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产品名称、数量等信息。
(二)索证工作
1、凡进入本市场交易的各类商品,经销商都必须在进货的同时向具有法定资质的供货商、厂家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等有效证件复印件或原件。
2、根据商品来源区分,分类索证要求:
(1)直接从生产企业进货的,要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以及进货凭证(发票、货单等)。
(2)从批发商进货的,要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原件以及进货凭证。
(3)从产地农户收购进货的,要索取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姓名、住所、电话、供货清单。
(4)属总经销、特约经销的商户,必须持有委托方的授权书或经销合约,并向供货方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件复印件或原件。
3、凡进入本市场交易的各类食用农产品,必须随附后述5项中的任意一项质量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农产品生产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具的自律检测合格证明)。
(2)由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应出具生产厂家定点屠宰许可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明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进口的农产品应出具我国政府认可的入境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卫生证书。
(5)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农产品,除农民销售自种自养的少量农产品外,均实行现场抽样速测,取得检测合格证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在市场销售。
4、市场索证管理
市场对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全部实行统一登记,配发“商品准入备案卡”。明确各类商品的品名、产地、生产厂家、供货商(厂)家、商品有效期及索证情况等基本情况,做到“一货一卡”,并编制经营户经销商品目录存档。
认真核查商品供货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等有效证件,并建立经营户索证档案。
对本市场不同商户经营同类商品并从同一个供货方进货的,可只索取一份供货方有效证件。同时证明进货方商户名单的,也可作为落实有效索证。
根据经营户对所经营商品的有效索证,市场统一为索证商品配发“商品准入备案卡”,经营户将“商品准入备案卡”对应固定在摊位出样商品下方,凡未经索证及配用该卡的商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
掌握所有索取证件的有效期限,并对将要到期的证件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关经营户重新索证,同时换领“商品准入备案卡”。若到期不能及时重新索证的,该商品必须下柜停止销售。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台帐
1、市场统一建立两套工作台帐,即《经营户进货台帐》《经营户销货台账》分别设置台帐内容,记录按准入要求的经营活动情况。目前配备了智能溯源电子秤的海鲜区和配备了轨道电子秤的鲜肉区可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建立电子台账,其余区块需建立手工台账。
2、《经营户进货台帐》《经营户销货台账》分别登记进货日期、品名、数量、供货方、保质期等基本情况;销货日期、品名、数量、销往地等基本情况。台帐除海鲜区和鲜肉区以外,由经营户按每天的经营情况如实记录。
3、台帐工作要求登记及时、记录清楚,登记内容与帐单相符,避免漏记和随意涂改,台帐不得销毁和移作他用,台帐一律放置在经营场所随时备查。
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管员及市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台帐工作的检查与督促,帮助指导经营户规范地建立好台帐。
(四)检验检测
1、检测对象及频率:
(1)有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三品”免检;
(2)无有效质量证明文件的进场产品每批抽检;
(3)其它产品按计划定期抽检。
(4)暂定计划200批次/月,市场内各经营户轮流抽样,已抽样检测合格客户当年不再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经营户下月继续抽检,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全年保证抽检覆盖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具体可根据季节特点、社会关注热点及政府在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计划适当调整。
2、检测项目:
(1)感官检验项目:形状、颜色、气味、病虫害、霉变、腐烂等。
(2)理化检验项目:
A.蔬菜、水果: 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含量
B.食用菌:荧光增白剂
C.水产品:抗生素(氯霉素等)、甲醛、双氧水、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D. 肉、禽蛋: 水分含量、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E.腌腊制品:亚硝酸盐
F.粮油产品:有机磷类农药残留、过氧化氢(双氧水)、甲醛
G.初加工的产品(如粉丝):吊白块、二氧化硫
H.调味品: 有机磷类农药残留
I.茶叶: 有机磷类农药残留
其他检测项目可以根据市场质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检测中心随时受理经营户样品送检,及时作出检测报告返馈经营户。
(4)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公示栏,及时公示检测产品的经销商、产地、产品数量、检测结果等信息。
(5)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及时通知有关经销商,做好标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及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处理。
(五)对下列商品实行强制退出与销毁
1、农产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农产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产品要立即退出市场:
(1)入市农产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
(2)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农产品有质量安全问题或已过保质期的。
(3)在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农产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与市场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农产品的。
(4)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农产品。
(5)经营者认为应主动退市的农产品。
3、发现经营上述应退市的农产品,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小批量的要求经营者当场销毁;大批量的上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同处理。
4、积极协助农产品生产者履行农产品召回工作。
5、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减少消费纠纷。
(六)仓储备案工作
1、市场应建立仓储登记制度,掌握所有经营户的仓储情况,明确各经营户的仓储位置、面积、商品种类及数量等基本情况。
2、凡在市场外建有仓库或租用仓库的经营户,应及时向市场管理部门报告并登记,如实说明商品仓储详细地址、库号、面积、商品种类、数量以及库房权属单位等情况。
3、经营户商品仓储若有变更,三天内须报告市场管理部门重新登记。
4、经营户的仓储商品应随时接受市场及工商部门的检查。
